【进口案例】相机及镜头快递上海机场进口报关案例
发布时间:2026-03-09
【进口案例】相机及镜头快递上海机场进口报关案例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吧!当今时代,无论是旅行、聚会、还是日常生活都少不了摄影、摄像,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相机来记录生活中的点滴瞬间,摄像机单反作为专业摄影和视频制作的重要工具,在国内市场有着广泛需求。一、相机及镜头快递上海机场进口案例信息详情公司名称:上海XX公司商品名称:相机/镜头数量:5台原产国:法国/德国/英国/墨西哥运输方式:航空运输进口路线:奥地利——上海关税:9%增值税:13%申报要素:1:品牌类型;2:出口享惠情况;3:用途;4:原理;5: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6:型号;7:GTIN;8:CAS;9:其他;二、相机及镜头进口报关单证资料1、进出口权2、箱单3、发票4、合同5、提单6、报关报检委托书等三、相机及镜头进口报关手续流程1、相机及镜头到港或者机场2、支付相机及镜头进口运费、换单3、安排相机及镜头进口报检、报关及申报价格4、海关审价出税单5、缴纳税金6、查验(随机)7、放行货物/提货8、送货至国内指定地点四、携带或邮寄电子产品入境注意事项1、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个人寄自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总价值不能超过800元人民币,寄自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总价值不能超过1000元人民币。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2、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3、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以上是我司相机及镜头快递上海机场进口报关案例的全部内容,如您有相机、镜头、摄影机、单反、相纸、胶片等摄影设备的进口需求可私信联系我们或直接拨打400 002 6331咨询。易贸邦&集诚供应链一体化进口供应链服务平台,专注新旧设备、预包装食品、化工品、生鲜冻品、日用品、大宗商品等货物产品的进口清关、贸易代理、仓储物流、海外运输、单证办理等门到门进出口代理服务。业务目前已覆盖全国各大口岸:广州、深圳、上海、宁波、青岛、天津、厦门、北京、大连、成都、武汉、海南、广西等。-END-/往期案例/▲【出口案例】德国自动装订生产线中国出口到越南双清运输案例▲【进口案例】意大利包装机(旧)上海洋山港进口报关案例▲【进口案例】中国台湾旧加工中心深圳蛇口港进口清关案例▲【进口案例】中铁大型盾构机及配件暂时进口返修案例▲【出口案例】德国胶印机上海出口泰国报关案例▲【进口案例】中国旧半导体测试机深圳蛇口港进口清关案例......▼一个专注做进出口报关运输的公众号▼扫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