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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贸邦简报丨每周进出口资讯分享(20241118)

发布时间:2026-03-09

易贸邦简报丨每周进出口资讯分享(20241118) 每周资讯分享2024年11月18日海关资讯:海关总署:关于解除斯洛伐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疯牛病禁令的公告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缅甸鲜食菠萝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实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的进口食品名录的公告海关总署:关于解除秘鲁口蹄疫禁令的公告海关总署:关于进口马尔代夫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印度尼西亚鲜食椰子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补充公告》国内外资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商务部等四部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卫福部食药署:中国台湾:修正化妆品范围及种类表巴西外国商会:将对13种产品的进口税降至零,惠及医疗产品及工业原料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美国海关将不再接受任何模糊描述的货物申报海关资讯海关总署关于解除斯洛伐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疯牛病禁令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55号:根据风险评估结果,2024年11月11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公告2001年第143号对斯洛伐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疯牛病禁令。斯洛伐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缅甸鲜食菠萝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56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缅甸联邦共和国农业、畜牧和灌溉部关于缅甸鲜食菠萝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2024年11月11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缅甸鲜食菠萝进口。允许进境商品名称:鲜食菠萝(以下简称菠萝),学名Ananas comosus,英文名Pineapple。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实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的进口食品名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58号: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调整实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的进口食品名录的公告,2024年11月12日起实施。公告内容如下:一、对供人类食用的腌制肉产品、肠衣、乳品、水产品、燕窝不再实施检疫审批管理。二、上述类别的进口食品必须来自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地区)和已获得海关总署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产品须符合相关检验检疫要求。三、需办理特许审批入境的食品仍须按照《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办理检疫审批。四、海关总署根据进口食品安全风险状况评估结果,对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进口食品名录实施动态调整。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秘鲁口蹄疫禁令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59号:根据风险评估结果,2024年11月14日起,解除秘鲁口蹄疫疫情禁令。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9年第17号公告对秘鲁口蹄疫疫情禁令不再执行。海关总署关于进口马尔代夫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0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马尔代夫共和国食品药品局有关马尔代夫输华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规定,2024年11月14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马尔代夫野生水产品进口。进口产品范围:野生水产品,是指供人类食用的野生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和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LSKPWA)所列物种、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印度尼西亚鲜食椰子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1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国家检疫局关于印度尼西亚鲜食椰子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2024年11月15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印度尼西亚鲜食椰子进口。允许进境商品名称:鲜食椰子(以下简称椰子),学名Cocos nucifera,英文名Coconut。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补充公告》11月11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补充公告》。自2024年11月15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公告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或保函。相比10月8日发布的2024年第42号公告,新公告增加了保函的方式。国内外资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11月1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就调整铝材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取消铝材、铜材以及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等产品出口退税。二、将部分成品油、光伏、电池、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本公告所列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商务部等四部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经国务院批准,2024年11月15日,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密码局发布2024年第51号公告,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同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5号(《关于对磷酸三丁酯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公告》)等11个公告(见附件2)废止;商务部、国家密码局、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3号(《关于发布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出口管制清单和相关管理措施的公告》)所附《商用密码出口管制清单》及商用密码出口许可程序相关内容不再适用。 卫福部食药署中国台湾:修正化妆品范围及种类表2024年11月12日,中国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31608175号通知,修正《化妆品范围及种类表》,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主要内容包括:(1)修正种类“十三、美白牙齿类”的名称为“十三、牙齿美白剂”,并删除其品目范围“牙齿美白牙膏”;(2)修正种类“十四、非药用牙膏、漱口水类”的品目范围“非药用牙膏”为“非药用牙膏及牙粉”。巴西将对13种产品的进口税降至零,惠及医疗产品及工业原料据巴西外国商会(Gecex-Camex)执行管理委员会近日决定,将对13种关键产品的进口税降至零,以支持国内市场需求。这些产品包括治疗前列腺癌和其他类型癌症的药物,以及医用手套、风力叶片、轮胎、农业杀虫剂、水凝胶隐形眼镜和X射线胶片的生产原料。原本介于3.6%至18%的进口税率现已被取消。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美国海关将不再接受任何模糊描述的货物申报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宣布,自2024年11月12日起,将不再接受任何包含模糊描述的美国进口货物数据。如果所申报的货物描述被CBP认定为模糊不清并拒绝接受,FedEx等企业可能会在始发地拒绝接收该货物,或在始发地扣留该货物,直至提供符合要求的完整数据为止。-END-扫码关注我们官方微信号官方抖音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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